全国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会议明确提出,把党建工作要求写入国有企业章程。这是落实党组织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中的法定地位的重要制度安排,是把加强党的领导和完善公司治理统一起来、建设中国特色现代国有企业制度的重要举措,也是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部署。
进入2017年以来,在有研总院党委的领导和部署下,有研粉末党委认真学习研究,强化落实执行,抓紧抓实全国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会议明确的若干重点任务,结合公司实际,逐个分析研究。修订章程工作中,有研粉末党委认真落实《中组部、国资委党委关于扎实推动国有企业党建工作要求写入公司章程的通知》和有研总院《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通知》要求,深化党委研究,集中力量推进,加强对各子公司的指导、把关,确保该项重点任务按照时间节点顺利完成。
截至2017年8月底,有研粉末及3家境内子公司全面完成章程修订工作。其中,有研粉末(设党委)公司章程修订分别通过总院党群部、规划部审查,履行完成股东会、董事会审议程序,并通过工商管理部门审查。恒源天桥、康普锡威、有研重冶3家子公司(设党总支、党支部)章程修订工作已通过有研粉末党委审查,履行完成股东会、董事会审议程序,先后通过了工商管理部门审查。
下一步,公司将致力于党建工作服务公司治理,在工作的各个环节、各个方面加强探索和落实,确保公司章程中党建的有关规定落到实处,确保党组织在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上做到位,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